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2011-02-10 15: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的要求,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了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zjw.fuzhou.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54号,电话:87115662。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51日实施以来,我委认真贯彻执行,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专门在委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设立了1个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以顺利进行。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工作,将财政划拨的经费落到实处。对机关的小额耗材和大宗商品采购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加强对机关公务车辆经费开支的监督管理,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每季度将车辆使用情况及汽油费、维修费等费用开支情况在委内部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我委建立城乡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城乡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按照市效能办要求,我委全面网上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办理。依托行政审批办事平台,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不断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行政审批结果及时上网公示,加大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我委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决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决策实施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响应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疑答难,确保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城乡安全建设能贯彻落实到位。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在福州市政府网站及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和办事指南。根据职能,我委积极推动行政处罚信息和城乡建设信息的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处罚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我委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借助各种现代化的平台,创新公开形式。一是通过“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我委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委机关各处室人员共同参与网站内容更新,并建立相关审批流程,确保信息的及时公开,以供公众查阅。二是积极利用“福州建设信息网”、“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福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等发布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企业信息及信用档案等各类信息,我市建设工程的各类信息将具备一个较为完善的系统化发布平台。三是通过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设“主任信箱”、“在线咨询”、“举报投诉”等互动交流平台,积极解答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在报纸、电视上发布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和城市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社会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细则(试行)》,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点、受理程序及处理方式方法等,确保每个步骤顺利衔接,按时提供可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更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我委及时传达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组织全委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等基础性建设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规化和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年度计划、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民办实事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急管理、建筑安全和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动态、其他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为:目前,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zjw.fuzhou.gov.cn/)和新闻媒体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目前我委还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也没有相关的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我委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也没有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申诉方面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新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并向其他单位学习,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加强教育培训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推进。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熟悉程序,规范行为,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强化监督检查,以健全的监督机制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完善规范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公开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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