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建设局 时间:2017-01-09 14: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要求,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了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建委门户网站http://fzjw.fu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1163室,电话:0591-83354663,传真:0591-83337239,电子邮箱:fzjsjbgs@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市建委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层层分解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相关责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对新获取和制作的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2016年市建委共主动公开政府公文112份,均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建委门户网站固定栏目公开,并将纸质文件报市档案局。

对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实施等情况,市建委均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已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增强市民对城建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规定,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同时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环节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市建委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市建委副主任为分管领导,委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一名在编公务员为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做到工作职责明确。一旦发生小组成员人事变更,及时调整。每年派信息公开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三)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及工作流程

2016年,市建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确保信息安全;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继续完善《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更新《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由委办公室作为日常政府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室,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晒“成绩单”

市建委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一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包括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等。按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在网上公布,晒“成绩单”,接受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检查。

(五)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市建委在门户网站(http://fzjw.fuzhou.gov.cn/)设置了政务公开版块,内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目前由委办公室负责网站更新及维护。由于栏目设置科学合理,内容更新及时准确,系统运行高效稳定,市建委门户网站已逐渐成为群众获取城建信息最重要、最方便、最快捷的途径之一。2016年,“福州建委”新浪政务微博共发布微博近千条,累计粉丝近4万人,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新闻发布制度》,密切关注涉及党建和城建工作部署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六)加大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力度

不断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市建委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在“福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上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6年度市建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0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和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www.fuzhou.gov.cn/zfxxgk/bmxsq/bmxx/bmxx16/gkxx/)、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zjw.fuzhou.gov.cn/)、“福州建委”新浪微博(http://weibo.com/u/2818021684)和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市建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市建委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属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均及时进行解读。市建委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已同步制订解读方案,将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文件的附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目前,市建委共公开政策解读7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市建委认真研判处置涉及城市建设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解答 “12345”诉求件8145件,满意率99.8%;完成数字城管436件,综合评价等级为A;微博回应数98件;处理信访件439件、主任信箱20件、依申请公开件37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历年来市建委累计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12件;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7件,其中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2件,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12件。涉及的内容以要求公开与申请人有关的土地上所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及其申报材料为主。

()受理办理情况。2016年,市建委共受理3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37件。在36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属于“涉密信息”),“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建委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建委暂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材料。历年累计4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教育、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教育,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贯彻《条例》、《办法》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熟悉程序,规范行为,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市建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强化监督检查,以健全的监督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完善规范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公开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目前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2

403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12

403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7

14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20

        2.网络申请数

22

7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2

5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6

14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1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32

103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4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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