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尚新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建设的侨星郡地块一、地块三,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白马路以西、柳河路以东、道山路以北,申请排水许可事宜。该项目已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管道系统,同意:
地块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已接入柳河路市政污水系统,(D300长14.09M,1个接口);雨水已接入柳河路市政雨水系统,(D400-D500长18.06M,1个接口)。
地块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已接入东侧现状市政污水系统,(D300长17.78M,1个接口);雨水已接入园垱路市政雨水系统,(D400长3.45M,1个接口)。请你单位做好内部化粪池等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做到雨水、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下水道,确保管道通畅,污水达标排放。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1日
备注:1、本件一式叁份。2、本项目未设置隔油设施,不具备商业餐饮条件,请相关部门知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