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接入城市公共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公用接排[2019]21号)
发布时间:2019-12-25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福州仓山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建设的富民花园1#楼,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高湖村, 申请排水接驳事宜。经现场勘验,同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东侧规划路市政污水系统(1个接口);雨水接入东侧规划路市政雨水系统(1个接口)。目前,项目东侧规划路暂未建设,故在东侧规划路市政排水系统开通使用前,项目雨污水均临时接入跃进河水系截污井。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并在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5日
备注: 1、本件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