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上报2018年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名单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7
来源:建委
文号:闽建村〔201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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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通知》(闽建村〔2018〕1号)和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场会精神,为有效推进2018年 “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福州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县(市)区开展村庄摸查工作,申报2018年省级美丽乡村创建项目。经各县(市)区审定上报,现汇总形成福州市2018年 “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省级美丽乡村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创建153个省级美丽乡村重点整治村
2018年,福州市共计划创建153个省级美丽乡村重点整治村(附件1),其中可获得省级补助村的村庄共77个(附件2),各县(市)区创建数量具体为:晋安区5个(省级补助村2个),马尾区5个(省级补助村2个),福清市36个(省级补助村18个),长乐区18个(省级补助村9个),闽侯县13个(省级补助村7个),连江县17个(省级补助村9个),罗源县13个(省级补助村7个),闽清县24个(省级补助村12个),永泰县22个(省级补助村11个)。
二、打造1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福州市从153个省级美丽乡村名单中,择优创建1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进行重点打造。各县(市)区创建数量具体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各创建1个示范村,福清市、闽清县和永泰县各创建2个示范村,作为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附件3)
三、拟定20个美丽乡村备选村
各县(市)区经过竞争性选拔,共上报20个省级美丽乡村备选村(附件4),各县(市)区创建数量具体为:晋安区、长乐区各3个,马尾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和永泰县各2个。
附件:1、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村庄数量分配表;
2、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村庄名单;
3、2018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名单;
4、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备选整治村庄名单。
2018年1月24日
(市建委联系人:杨德水,联系电话:83962032;市财政局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8330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