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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地铁工程施工(土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0-10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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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地铁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福州市地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以下简称本办法,现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加强地铁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进地铁项目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适用范围

纳入监管范围的全市在建地铁项目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五个附件,包括:总则、创建条件、创建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日常考核、推荐考评、附则、附件。主要包括创建申请、日常考核、推荐考评三个阶段。

(一)申请创建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自主意愿,在工程开工后、主体施工前向市地铁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请。市地铁监督站对符合创建条件的,向市建设局备案,列入创建范围。

(二)过程考核

由地铁监督站对列入创建范围的地铁项目进行动态考核,考核过程当场确认并存入考评档案;对触及办法中公布的“一票否决项”及摘牌条件的予以摘牌;摘牌项目将不再纳入最终的评选范围。

(三)推荐考评

市地铁监督站对已完工且未摘牌项目,根据历次考核评分结果,向建设局择优推荐候选名单。市建设局根据提供的参评项目相关材料,通过质询、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予以确认批准并发文表彰。

四、其他

办法中涉及的《福州市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一票否决项目表》及实施摘牌处理的情形,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相应条款并结合我市地铁监管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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