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3-11-29 09:53 文号:

  根据市建设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我局已于2023年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加入2024年名册(已在2023年名册的无需再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1. 代理服务内容:承担福州市城乡建设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开展的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务。

  2.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内容: 

  协助我局严格依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站政采公开系统流程开展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具体以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协议为准。

  三、征集代理机构条件 

  参加公开征集的代理机构必须是公开征集期间登录我局单位帐号后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政采公开系统的“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库”可正常查询的。(公开征集期间无法正常查询的,均视为不符合条件)

  四、报名提交资料: 

  (一)代理机构报名申请书;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应与政采公开系统一致);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的证明;

  以上纸质材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全部装入密封信封内。信封外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五、其他: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日。报名代理机构将所有资料于报名截止日前邮寄到报名地点(具体以交邮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7号楼1176,报名咨询电话:87117989  联系人:刘彬艳。

  (三)我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预审,如有被发现材料不齐全的,代理机构应于2022年12月5日18:00前补齐,逾期不予受理。经预审符合条件的机构,将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预审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对本公告有疑义的,请于报名截止日前联系我局。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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