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方案
时间:2022-04-02 17:30

  为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目标,激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城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务员成长,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榕委组通[2022]7号)要求,结合市城乡建设局工作实际,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方案》,在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明确考核领导小组。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二、明确考核对象。福州市建设局非市管公务员(含参公)。

  三、明确考核内容。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围绕服务省、市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

  四、明确考核方式和步骤

  坚持考在平时、注重实绩。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列席旁听、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公务员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一是目标引领。结合个人职位职责,细化个人目标任务,如有受领专项工作或临时任务,应及时纳入个人目标任务。通过目标引领,推进工作落实。二是个人纪实。对照个人目标任务,对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纪实和小结。重点记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三是审核评鉴。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作出客观评价,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层级确定等次。四是年度量化计分。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量化个人平时考核得分。

  五、明确考核结果运用

  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个人平时考核得分纳入年度考核计分。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至少一半以上为好等次,且无一般、较差等次公务员中产生。当年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确定为优秀等次。

  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公务员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城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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