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公用施排[2019]34号)
榕建公用施排[2019]34号
时间:2019-05-06 09:38

福州中嘉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中建·香樟南岸,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樟岚村地块三,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南侧燕浦河(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二、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0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水务管网维护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杨安,电话:18******27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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