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公用施排[2019]40号)
榕建公用施排[2019]40号
时间:2019-05-28 09:27

福建福晟东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福晟榕华里中心(地块一~五),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南侧、南台大道东侧,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地块二~五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上三路市政雨水井(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二、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上三路市政污水井(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三、同意地块一永久雨污水排入上三路市政雨污水井(各1个雨水、1个污水接口),待项目建成后开通使用。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口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接驳工作完成后将接驳情况上报我局,并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8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水务管网维护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陈瑞霞,电话:15******682。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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