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公用施排[2019]51号)
时间:2019-07-24 14:57

福州市万勋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澜悦花园(一区),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排尾路,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分2路,1路排入排尾路市政雨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西侧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1路排入现状瀛东路市政雨水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西侧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二、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分2路,1路排入排尾路市政污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中间位置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1路排入现状瀛东路市政污水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西侧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三、同意永久雨污水分2路,分别排入规划建设的排尾一路及瀛福路市政雨污水预留井(各1个雨水、1个污水接口),待项目建成后开通使用。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口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接驳工作完成后将接驳情况上报我委,并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2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水务管网维护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彭俊宸,电话:18******266。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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