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公用施排[2019]66号)
榕建公用施排[2019]66号
时间:2019-08-20 15:09

福州龙博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阳光城悠澜郡(地块二─3),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长乐南路排尾红星及周边拆迁地块二─3,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长乐南路市政雨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项目大门口,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二、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长乐南路市政污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项目大门口,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三、同意随地块北侧规划路建设同步预埋永久雨水排放管(1个接口)、项目永久污水接入长乐南路市政污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项目大门南侧),待项目建成后开通使用。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0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水务管网维护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林建武,电话:13******769。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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