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有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显示:     默认

    一、申报时间

  拟申报企业应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向我局申报参评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

  二、评定标准

  2022年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参评条件及评定标准详见《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榕建规〔2022〕8号,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企业参加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选的,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2);

  2、加盖企业公章,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加盖企业公章的2021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5、加盖企业公章的2021年度企业在福州市纳统的建筑业产值报表;

  6、加盖企业公章的2021年四个季度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排名官网截图打印页(按照申报专业,提交相应专业序列的信用评分排名);

  7、加盖企业公章的福州市政府通报表扬、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专项表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

  四、其他

  拟申报企业应在申报截止之日(2022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联系人:曹祖梁,联系电话:0591-83307906),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1、《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榕建规〔2022〕8号)

  2、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