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有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0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默认
一、申报时间
拟申报企业应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向我局申报参评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
二、评定标准
2022年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参评条件及评定标准详见《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榕建规〔2022〕8号,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企业参加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选的,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2);
2、加盖企业公章,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加盖企业公章的2021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5、加盖企业公章的2021年度企业在福州市纳统的建筑业产值报表;
6、加盖企业公章的2021年四个季度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排名官网截图打印页(按照申报专业,提交相应专业序列的信用评分排名);
7、加盖企业公章的福州市政府通报表扬、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专项表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
四、其他
拟申报企业应在申报截止之日(2022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联系人:曹祖梁,联系电话:0591-83307906),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1、《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榕建规〔2022〕8号)
2、2022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报表